离婚财产分割新规解读

📅 2026-06-20📁 婚姻家事👁️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

离婚时财产怎么分?房产、存款、股票、养老金……哪些算共同财产,哪些算个人财产?民法典实施后规则有重要变化。

共同财产的范围(民法典第1062条)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共同财产:工资奖金劳务报酬、生产经营投资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、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)、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。

个人财产的范围(民法典第1063条):一方的婚前财产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。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了就变成共同财产。

房产分割的核心规则:

①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→ 个人财产,不分割。②婚前一方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 → 房子归首付方,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由首付方补偿另一方。③婚后双方共同买房 → 共同财产,原则上平分。④父母出资买房: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→ 视为对子女的赠与(个人财产);双方父母出资 → 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。

新变化:2025年以来,天津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越来越重视家务劳动补偿(民法典第1088条)。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。全职主妇/主夫在离婚时可主张家务补偿,金额一般为5-15万元。

实操建议: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资产评估、债务认定、子女抚养费计算等多个复杂问题,建议在协议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。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、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(民法典第1092条),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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