装单身判赔2万

📅 2026-07-12📁 刑事辩护👁️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

他追了她5年,她说"等你离了婚再说"。他说"离了,单身"。她信了,同居了,抑郁了——然后发现,他从头到尾就没离过婚。

更离谱的是,法庭上他说:"我又没强迫她,是她自愿的。"

法院没惯着他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这起案件——"骗感情",真的要赔钱。

一、五年追求,一场精心包装的骗局

时间线

2018年,顾某(女)和罗某(男)成为同事。罗某开始追求顾某,但顾某知道罗某已婚,果断拒绝。

2023年8月,时隔5年,罗某再次出现。这次他带来了"好消息":已经离婚了,恢复单身了。

他反复表白、不断承诺。顾某终于放下防备,和他建立了恋爱关系,甚至同居。

然而,顾某后来偶然查证才发现——罗某从未离婚,从始至终都是已婚状态。

被骗的顾某陷入严重抑郁,为此花费近2万元治疗费。

二、你以为"骗感情不犯法"?错了

很多人觉得,感情的事,你情我愿,被骗了也只能怪自己眼瞎。法律管不了"渣"。

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"谈恋爱",而在于"骗"。

法院认定:罗某隐瞒已婚身份,虚构"已离婚"的事实,诱导顾某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,导致顾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,构成人格权侵权

具体法律依据——

第一,侵犯知情权。婚姻状况是恋爱关系中最基本的真实信息。故意隐瞒已婚事实,剥夺了对方在知情基础上做出真实意思表示的权利。

第二,造成实际损害。顾某因受骗导致抑郁,产生了近2万元的治疗费用。损害结果与欺骗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。

第三,主观恶意明显。罗某明知自己已婚,故意谎称已离婚,持续追求长达数月,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。

法院最终判决:罗某赔偿顾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全部经济损失。

⚖ 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990条: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65条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83条: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

三、这个判例对你意味着什么

如果你正被欺骗感情——

保留好证据:聊天记录(尤其是对方承认婚姻状况的部分)、转账记录、医疗诊断证明、心理咨询费用票据。这些都能成为法庭上的呈堂证据。

"骗感情"不一定受法律保护,但"骗感情导致你抑郁花了钱"——法律管。

如果你是那个骗人的人——

别以为"你情我愿"就能免责。以欺骗手段建立恋爱关系,造成对方损害的,你不仅要承担道德谴责,还要承担实实在在的赔偿责任。这笔账,法院会算。

四、转发给身边那个"恋爱脑"的朋友

谈感情,先查证。对方说"离婚了",民政局查得到。对方说"单身",户口本看得见。

被骗不可耻,被骗了还在替人数钱才可惜。

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在一段"不清不楚"的关系里挣扎,转发这篇文章给她。法律,比渣男的承诺靠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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